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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電子影音檔案及其複製品之確認,應由管理該檔案機關檢查並確定其內容與原始檔案完全相同後,始得視同原檔案或推定其為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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