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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電子媒體應依媒體種類分別存放;存放時應依電子媒體編號排列,並製作登錄簿,以備查考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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