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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各機關對於適合電子交換之機關公文,於設備、人員能配合時,應以電子交換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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