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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逾期美援貸款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借款人對貸款逾期未為清償,銀行因時機迫切,得不經本辦法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催告警告手續,逕以原告資格依法起訴。
如有採取保全債權之必要時,並得進行保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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