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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款所稱得以間接方式識別,指保有該資料之公務或非公務機關僅以該資料不能直接識別,須與其他資料對照、組合、連結等,始能識別該特定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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