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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美援進口器材及美援衍生之新臺幣所購器材使用及移轉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凡經決定改配或轉讓之美援進口器材,於未交割清楚前,仍應由原受配人負維護及保管之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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