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美援進口器材及美援衍生之新臺幣所購器材使用及移轉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如受援人遭受破產,或經依法處分財產,及向保證人追訴結果,不足抵償應付經建會之全部欠額時,應以所得金額先抵費用,次抵利息,再次抵本金,最後抵償違約金。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