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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花東地區發展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為積極鼓勵人才東移及返鄉創業,各級主管機關應予以輔導及協助,並推動在地人才之培育及產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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