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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科學園區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科技部 >> 園區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申請操作許可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一、申請表。
二、清除、處理管理員證明文件。
三、廢棄物清除設施及清運機具車籍資料清冊。
四、廢棄物處理設施完工驗收證明文件。
五、試運轉功能檢驗報告書。
六、污染防治監測報告書。
七、廢棄物最終處置去處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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