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申請共同清除處理機構設置許可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一、申請表。二、投資股東名冊及其投資資本比例等相關資料。三、廢棄物清除設施及機具配置說明書。四、廢棄物處理設施規格功能、處理能力說明書。五、工程計畫說明書。六、污染防治及監測計畫書。七、營運管理計畫說明書。八、廢棄物最終處置方式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