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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科學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科技部 >> 園區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強制拍賣之廠房及有關建築物之投標人,應於投標時具有經核准設立之園區事業或研究機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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