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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科學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科技部 >> 園區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建物所有權人依前條規定提出申請時,應檢具下列申請文件:一、建物基本資料。
二、改善情形進度說明文件。
三、扣除或延展期間之事由、計算與說明及其佐證文件。
四、其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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