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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設置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科技部 >> 科學技術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或二人,均由董事會聘任之。
主任受董事會之指揮、監督,綜理本中心業務,副主任輔佐主任,襄理本中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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