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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科技部 >> 科學技術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歸屬於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之研發成果,讓與第三人時,除法規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經資助機關同意。
歸屬於資助機關之研發成果,得讓與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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