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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推廣科學知識普及化執行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科技部 >> 科學技術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為辦理科學知識普及化推廣工作,科技部得成立科學傳播諮詢委員會,以利凝聚各界共識,協助提供推動策略及成效檢討之諮詢意見;委員會議每年至少開會一次。
科學傳播諮詢委員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三人,由科技部部長指派次長一人擔任委員兼召集人,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司長、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司司長、生命科學研究發展司司長、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司長、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司長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科技部聘請學者及科學傳播專家擔任,聘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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