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環安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園區事業勞資關係之輔導及協助。二、園區事業勞動條件與性別工作平等之輔導及查察。三、園區事業職工福利之輔導及審核。四、園區藝文與運動競賽活動之規劃及辦理。五、園區事業國防儲訓、國防工業緩召及工商團體業務協調聯繫。六、園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勞動檢查。七、園區污水處理廠之營運及管理。八、園區環境保護工作之規劃及推動。九、其他園區有關勞工及環保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