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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出版及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電影業務證照費費額如下:一、電影片分級證明:每張六百元。
二、影展電影片分級證明:每張二百元。
三、電影片之廣告片分級證明:每張四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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