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條博物館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證:一、申請書。二、中長程館務發展與自我評鑑報告。三、第八條第二款所定評鑑意見之處理情形。四、最近三期之年度工作報告。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前項申請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於認證實施前一年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