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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博物館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法所稱典藏品,指經博物館專業鑑定審查,符合典藏方針,並經編目登記且列入系統管理、永久收藏者。
因典藏方針修訂致與博物館未來發展目標不同,或因品項耗損至不堪使用等情形者,得經博物館專業諮詢會決議,編目登記為教育品或參考品,得不為永久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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