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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場地設備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常態展覽門票收費數額如下:一、全票:新臺幣三○元。
適用對象:一般觀眾。
二、優待票:新臺幣一五元。
適用對象:學生及軍警、十人以上團體。
三、免票適用對象: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人士、退休軍公教人員、榮民、因公撫卹軍公教人員之遺族、低收入戶等,憑證入場;學齡前或身高未滿一百二十公分兒童;各機關學校辦理教育推廣業務或非營利藝術文化團體辦理教育宣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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