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行政大樓場地設備使用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使用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以下簡稱本團)行政大樓場地設備,應依本標準規定繳納使用規費及保證金,收費基準如附表一。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