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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如違反本辦法之相關規定或未提供著述、出版品存參者,兩年內將不得再申請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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