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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申請人未妥善保管借用之正片或數位圖檔之載體,致發生毀損滅失之情事者,本中心得以原洽借價之二十倍計罰,以作為賠償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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