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影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電影片之著作財產權或發行權讓與時,受讓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分級證明文件及讓與契約書,連同規費,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分級證明文件。
前項換發之分級證明文件所載公開映演之有效期間,以原分級證明文件所載有效期間為準。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