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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影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本法第十六條所稱映演人映演電影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在公司及商業組織之映演人映演電影片時,指其不得向觀眾直接或間接收取對價。
非公司或商業組織之映演人映演電影片,且向觀眾直接或間接收取對價者,應證明其映演電影片之行為非以營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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