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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電影片、電影片之廣告片經審議分級並核准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於三日內發給分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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