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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於廣播電視事業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出版事業為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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