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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辦法所稱新聞從業人員,指在大眾傳播事業從事新聞採訪、撰述編輯、編譯、編審及其他相關工作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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