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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進行文化資產指定、登錄之審議前,應依據文化資產類別、文化特性與民族屬性組成專案小組,就審議項目與基準,及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進行評估。
前項專案小組由主管機關會同原住民族主管機關遴聘(派)有關機關人員、專家學者及原住民代表,其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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