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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古蹟保存計畫公告後,發現原計畫資料錯誤或其他不符合法令相關規定,致影響人民權益之情事時,主管機關得辦理一部或全部之撤銷,並得另訂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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