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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下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審議會得視需要召開;審議會之召開,應至少於會議召開七日前將開會時間、地點及議程通知各委員,並公告於主管機關網站。
但遇緊急事故,必須立即召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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