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才培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主管機關得推薦或優先聘用具合格證書之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員,辦理水下文化資產工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