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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稱涉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指任何直接或間接,有影響或損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
前項規定,於陸域自然形成水域、人工湖庫及運河下之水體、水底及其底土之活動,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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