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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本法第九十二條所定保存維護計畫,應依登錄個案需求為之,其內容如下:一、基本資料建檔。
二、調查與紀錄製作。
三、傳習或傳承活動。
四、教育與推廣活動。
五、保護與活化措施。
六、定期追蹤紀錄。
七、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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