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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資產保存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75條

私有國寶、重要古物所有權移轉前,應事先通知中央主管機關;除繼承者外,公立文物保管機關(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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