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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資產保存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所有或管理機關(構)於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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