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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基本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生存權及工作權,應予以保障。
國家應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勞動權益;對從事文化藝術創作或保存工作,有重要貢獻者,應給予尊崇、獎勵及必要之協助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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