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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依本法第六十六條辦理文物暫行分級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之暫行分級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其管理維護,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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