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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有及接受補助文化資產資料公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主管機關應將前條數位化後之文化資產資料,上傳至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並得視情形提供網路下載。
中央主管機關提供前項網路下載,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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