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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屬勞務委任部分,採用限制性招標;屬勞務委任及工程定作併案時,採用選擇性招標。
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屬工程定作部分,採用選擇性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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