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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採購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辦法所稱工作報告書,包括下列事項:一、施工前後紀錄。
二、特殊工法及匠師施工的紀錄。
三、施工過程特殊發現及處理過程之紀錄。
四、規劃、設計及施工過程之檢討與建議。
五、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及驗收紀錄等文件之收列。
六、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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