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本辦法所稱工作報告書,包括下列事項:一、施工前後紀錄。二、特殊工法及匠師施工的紀錄。三、施工過程特殊發現及處理過程之紀錄。四、規劃、設計及施工過程之檢討與建議。五、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及驗收紀錄等文件之收列。六、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