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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所稱文化創意聚落,指文化創意事業高度聚集之一定地理區域,不以同一建物、同一街廓或行政區域等明確界線劃分者為限。
本法第二十五條所稱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指從事文化創意產品創作或服務研發之個人或微型文化創意事業。
前項所稱微型文化創意事業,指員工數未滿五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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