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文化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