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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為提升國民美學素養及培養文化創意活動人口,政府應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美學及文化創意欣賞課程,並辦理相關教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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