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範圍及違反處置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院依法令規定或業務需求應辦理之事項,與其有利益關係之董事、監事或院長不得參與該事項之討論、表決及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