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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蒙藏邊區人員任用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前三條各款所稱曾任蒙藏地方與簡任、薦任、委任職相當之各職務,由蒙藏委員會擬定官等後,咨由銓敘部審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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