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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國家鐵道博物館之籌設,特設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以下簡稱本處),為四級機構,並受本部指揮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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