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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展覽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歷史文物與美術品之規劃及展覽。
二、展覽圖錄之發行出版。
三、展場之施作、管理及監控。
四、其他有關展覽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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