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文學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館設下列組、室:一、研究典藏組。
二、展示教育組。
三、公共服務組。
四、行政室。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