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研究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社會教育、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特色產業及社區藝術展演等相關活動之策劃及執行。二、前款業務之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三、前二款相關文物之典藏管理。四、其他有關研究事項。